刘春泉: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摘录:这个立法的目标是为了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消费者福祉,而不是针对企业。企业把多年的做法都要按照新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标准进行修改,进行合规,这个对企业来说不是一件小事。任何一个国家的立法和执法都要考虑自己的传统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保护的标准还是比较高的,今后研究工作和实物工作重点应该从立法转向本土化解释与执行。明确进一步相关管辖的问题,并对实物部门进行培训,对相关法...
摘要:滴滴上市不是蓄意从数据角度违法,对企业来说要有一个公允应用的理性举措。互联网过去长期竞争失效,背后反应的是监管缺位和司法判决对于市场公平竞争引导缺位。这些问题实际上并不能通过目前数据立法和治理工作来解决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有点操之过急。现在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有很多程度上参考了国外的制度,很少研究中国自己的案例,裁判规则是什么,判决是不是都对,为什么这么判?我们立法当中对现实当中是怎么总结的?...